考研信息网2022|八仙过海笔记:考前补充—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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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刚刚步入社会或者未毕业的小伙伴来说,考研这条路对于自身的能力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参加研究生考试顺利上岸之后,能够获取更多好的就业机会,这是大部分小伙伴都比较关心的事情。如果你正在准备考研,那么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资讯动态一定要提前了解一些,一方面可以缓解你的疑虑,另一方面可以对自己的备考进行一个科学全面的规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研相关资讯动态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标题:考研信息网2022|八仙过海笔记:考前补充—刑法学三连一下,关注考研信息网!
01
说明
下列好多知识点可能跟大家想象的answer不一致,那样恭喜,这些可以为你提分的路上添砖加瓦。不要害怕找到不会的知识点,假如你这么畏畏缩缩,只喜欢找会的知识点,那样你永远没法进步。
进步就来自于你关于不会知识点的解决,而关于会的知识点的温习是为了让你保住原有的成绩。假如每日可以找到20个不会的小点并解决掉,那样至少可以提1-2分!别小瞧了这点分数,18天就能让你提升20分以上!
思考到咱们的法条课程已经详细说解了刑法分则内容,因此不再补充分则。
02
刑法补充内容
1、判断: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所产生的积极action。答:准确
2、提示:司法解释通常叫“解释、规定、批复、决定”,有不少老师认为“意见”也是;而“答复”绝对不是立法、司法解释。
3、判断:累犯不得假释、不得缓刑,体现了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相适应。答:错误,是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4、判断:挂外国国旗的轮船途径我国领海时,船上发生的毒品犯罪,我国能依据普遍管辖原则加以管辖。答:错误,必定要先看属地。普遍管辖明确说了“不发生在中国范畴,未侵犯中国国家和公民,犯罪人不具有中国国籍”。
5、判断: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的要求之一,具有普遍的效力。
答:准确,考试分析原话。罪行法定原则中的法定化和明确化禁止“行为后的重法”。
6、判断:与外国刑法中的犯罪相比,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门槛较高。
答:准确,考试分析原话,提示:在我国一些看似只是一般违法的行为,在国外可能构成犯罪,比方酒驾等。
7、判断:我国对犯罪构成的分类,包括基本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但是,不存在减轻的犯罪构成和加重的犯罪构成。
答:错误,派生的分为减轻的、加重的。
8、判断:刑法所保护的利益,既是一种公共利益,也是私人利益。
答:错误,考试分析说“是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有同学可能觉得考试分析说的不对,解释:第一,往年真题考过,就是认为只是公共利益;第二,有同学会说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注意:考试分析又说即使侵犯的是个人的利益,也被认为是对社会全体利益的侵犯。这又刚好呼应了一般客体是社会主义利益的总体。
9、判断: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的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答:错误,是对“直接客体”而非“犯罪对象”,比方盗窃他人的手机,很有可能没有对对象造成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但是依然造成了危害结果,由于对直接客体造成实际损害了。
10、判断:甲在山林里盗伐林木,树倒塌砸死隐蔽在旁的守林人,甲的行为与守林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答:错误,考试分析有这个例子,是用来说明因果关系的认定不思考行为人的主观了解。
11、问▲: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包括:辨认能力、控制能力也要解释。
12、问:刑事责任年龄那个部分,14周岁、16周岁、18周岁指甚么时候?那已满75周岁呢?答:前者是行为时,后者也是行为时。提示:假如是死刑、缓刑部分,已满75周岁,指的是犯罪时。
13、问★: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下,盗窃、诈骗、抢夺如何领悟?答:并不要求必定构成这几个罪,能是符合基本的构成但是定他罪的情况,比方信用卡诈骗罪也能转化为抢劫罪。那是不是要求这三个行为构成犯罪呢?通常要求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司法解释,假如没达到数额较大,但是符合五种情况之一的,也能转化为抢劫罪《最高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question的意见》第五点。
14、问▲:入室盗窃是不是要求为了盗窃而入室?答:不要求,但是要求为了实行非法活动而入室。
15、提示:擦枪走火案是罪过心理与犯罪行为同时性原理的体现,而原因中的自由行为/可控制的原因行为是其例外。
16、判断:甲驾驶货车正常行驶,因为路面塌陷导致侧翻将行人砸死,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由于这是不可抗力。答:错误,是意外事件,这是考试分析上举的例子。不能预见和不能抗拒的原因不太好区分,我们除了搞定分析上的,多积聚外,还有一点就是二者强调点不一样,不能预见是强调的“没想到”,不能抗拒强调的是“没法抗衡、阻止不了”。
17、提示▲:故意犯罪了解因素中“明知”的犯罪第一点,是对客观的了解,不包括对主体身份的了解;第二点,是对社会危害性的了解,不是对危害性很大的了解,比方“甲认为经常殴打自我儿子社会危害性不大”,不影响其了解到社会危害性,再比方“甲认为经常殴打孩子属于天经地义”的,也说明其有了解到危害性,只不过了解不构成犯罪(假想非罪),不影响其故意犯罪的心态。
18、再次提示★:只有直接故意有犯罪目标,只有直接故意有未完成形态。间接故意、过失,都没有犯罪目标,也没有未完成形态。间接故意没有犯罪目标,但是能有另外目标,比方猎人甲开枪打猎物,乙站在猎物旁边,甲明知可能打死乙,依然开枪,假如乙被打死了,那样甲是间接故意,甲没有犯罪目标(杀死乙的目标),但是有打猎的目标(另外目标,非犯罪目标)。
19、再次提示: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必定的客观根据相信能避免危害结果的,而没有“确实可靠”的客观根据。另外,间接故意关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任何避免的客观根据,而是放任。
20、注意▲:关于盗窃有非常多特殊罪名,特殊优于一般。比方:①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②侵犯商业秘密罪,③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④窃取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信终端使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⑤盗伐林木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⑥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⑦贪污罪(主体、职权、公共财产)等。但是,盗窃毒品的,构成盗窃罪。那盗窃普通财物发现是枪支,定甚么罪?这叫客体错误,阻却对错误的事实承担故意的罪责,对盗窃枪支是过失,只定盗窃罪,是既遂还是未遂?通常按照既遂,由于枪支也是一种特殊财物。
21、判断:甲想枪杀乙,离其100米,明知自我枪法不好,依然开枪,结果将乙打死了,甲对乙的死亡是间接故意。答:错误,是直接故意,别想当然,由于对乙的死是希望、积极追求的。
22、对比:(1)甲误以为持枪的便衣警察乙是歹徒在打劫,为了“见义勇为”,将乙一脚踹翻在地导致其骨折,甲是故意、过失、还是意外事件?(2)甲误认为前来抓捕自我的警察丙是仇家,“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将丙打成重伤,甲是故意、过失还是意外事件?
答:第一个是过失或者意外事件,需要结合具体场景,之所以不是对象错误,由于其没有了解到社会危害性【明知的必要内容】,只认为自我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第二个是故意,是对象错误,无论把仇家【没说仇家要伤害他,不是正当防卫或假想防卫】打成重伤还是把警察打成重伤,都是故意伤害罪【注意,不是袭警罪,即使一般的重伤,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上限也要高于袭警罪,想象竞合犯择一重】。
23、提示▲:特别防卫要求的抢劫是正在实行且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假如是一般的灌醉方式、麻醉方式抢劫,通常不能特别防卫;假如是抢劫已经结束立即追赶虽然能正当防卫但是此时没有正在立即严重威胁人身安全,也不能适用特别防卫。
24、问▲:(1)甲用枪威胁乙,必需杀死丙,否则就当场开枪杀了乙,乙照做把丙杀了【12法学第2题、18非法本第2题】;(2)甲正在用刀刺向乙的胸口,乙情急之下,用丙的胳膊挡了一下,丙受轻伤【忘记哪一年了】。这俩是不是紧急避险?答:第一个不是,是故意杀人罪【胁从犯】,第二个是紧急避险。由于生命权是平等的,但是生命权大于身体权。
25、判断:避险造成不适当损害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答:错误,必需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较为严重的不应有损害时,才有必要认定为避险过当,追究刑事责任”【考试分析原话】
26、判断:为了犯罪预备而实行的预备活动,也是犯罪。答:错误,21年刚考了。比方为买杀人的刀而尽力工作赚钱,不是犯罪。
27、判断:(1)投放了不致死量的毒药没能毒死他人的,是能犯未遂;(2)用撬锁工具撬保险箱,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撬开,则是能犯未遂。答:(1)错,是不能犯;(2)准确。能不能是有没有可能性。不致死量的毒药当然毒不死人,但是撬锁工具有可能会撬开保险箱。
28、关于第八章刑事责任:之前只让大家记了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另外的:(1)刑事责任的特征【简答】;(2)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上的地位【法本,论述,找基本逻辑,别逐字背】;(3)刑事责任根据的理论【法本论述】;(4)刑事责任解决方式的学硕【法本论述】。不过,个人感觉都不太主要,自我根据时间酌情思考要不要背。
29、判断:被宣告禁止令的,禁止其进入school及周边地区。答:错误,见考试分析。
30、再次提示★:假如法本考我国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体现,主要答总则的四点,但是分则最好也提一下,可能会踩分;假如问总结的限制性规定,必定记住是四点,不要就着第二点往死里答。
31、再次提示▲:死缓的变更question,考试分析写错了,具体见法条第50条。
32、提示★★:非刑罚处理办法,可能作为简答题考,这是2020年考试分析新增加的知识点。要结合法条36、37、37条之一来回答,考试分析也行。不过,从业禁止,要根据37条之一回答,那个全面,也可能单独抽出来考简答。
33、提示:自首的意义、立功的意义,能对比一下,稍微记一下核心点,当然考的概率不高,毕竟现在考的都是比较实的知识点,虚的很少考。
34、提示:数罪并罚、缓刑的意义,能对比看一下,考的概率不高。
35、对比:减刑中的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
36、提示▲:之前我国特赦具有的特点作为客观题来总结的,不排除考简答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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