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已发布-688学习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保证我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推免工作全过程。成员如下:见官网
二、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均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全程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予推荐。
三、本次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生名额另行通知(预计9月初下达),具体指标分配由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为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择,我校推免名额不作“校内”和“校外”的校别区分,且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完全分开进行。
五、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及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3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不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开展本次推免工作。
六、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教学〔2006〕14号)第十四条第七款“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之规定,我校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生不再有单列指标,将纳入综合考核指标。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附件4)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39号)(附件3.1)文件规定,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且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享受文件规定的奖励加分政策。
八、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39号)(附件3.2)文件规定,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学科竞赛,作品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且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享受文件规定的奖励加分政策。
九、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推免加分事宜由学工部和学生所在学院酌情综合评定,报校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
十、凡申报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的学生,参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中关于特殊学术专长的相关规定。
十一、高考语种为小语种的学生,其语言考试分数标准认定问题由学校专项工作小组进行认定(附件5)。
十二、有关课程成绩计算的相关说明:
(一)成绩计算范围为第一至第六学期所有已修课程;
(二)成绩计算方式为所有已修课程的初次考试成绩(包括排名、专业主干课、英语、数学类课程);
(三)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
(四)大学英语课程计算为大学英语(一)(二)(三)三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五)奖励加分分为学院加分和额外奖励加分两个部分。学院加分部分由学院根据本单位细则审核认定,最高不超过25分。额外奖励加分部分由学校负责审核认定:退役大学生加分由人民武装部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奖励加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审核认定,最高不超过40分;参加A类竞赛获奖加分由团委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学科竞赛奖励加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审核认定,最高分不超过30分。
十三、推荐工作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8月27日至8月29日,学生提交推免申请,材料包括: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7),若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请一并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申请审批表》(附件8),所有申请表的签字必须完备;
2.成绩单(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打印);
3.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及知网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
6.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的还需提交3名教授联名推荐信原件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7.PDF电子版成绩单,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例如1234567890_张三,并提交至所在班级;
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届推免生汇总表》(附件6)与《金融学院2023届推免生成绩汇总表》(附件10)的电子版提交至所在班级;
9.《金融学院2023届推免生材料清单》(附件11)一式两份,一份装袋,一份贴档案袋封面;
所有材料必须有原件(或经签字盖章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于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张贴材料清单。各班级将封装好的档案袋与推免生汇总表、成绩汇总表、学生个人成绩单的电子版等所有材料于8月29日(周一)17:00前提交至2019级学办。
所有拟参与推免的同学请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逾期不予受理。
提醒学生以下两点:一是请认真核对推免汇总名单中的个人基础信息,确保和学信网上信息保持一致。二是请核对手机号码是否正确,在推免工作结束之前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二)8月30日至9月1日,推免资格审查,鉴定成绩并审查各类奖励加分,确定加分分值。
(三)9月2日至9月4日,资格审查及奖励加分项结果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内容包括四、六级成绩、英语课程加权成绩、数学课程加权成绩、专业主干课成绩、1—6学期所有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加分、综合评定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等。其中,综合评定成绩=(1—6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5%+各类奖励总分*15%。
(四)9月5日至9月7日,更新补缓考课程成绩和加权平均成绩,结合加分分值,确定综合评定成绩和推免名单,公示三天后上报学院推免名单。
(五)学校审议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六)后续工作
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完成推免工作和网上报考录取工作。网报环节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见官网,张老师)。
关于开展2023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请自行登录院校官网查看
金融学院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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